- 信息來源:市政府
- 發布日期:2016-12-16 2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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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市、縣(市、區)人民政府,省各委辦廳局,省各直屬單位:
為深入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關于推進供給側結構性改革、加快培育發展新動能的決策部署,充分發揮旅游業在建設“強富美高”新江蘇中的重要作用,現就推進我省旅游業供給側結構性改革,促進旅游投資和消費提出如下意見。
一、主要目標
緊緊抓住大眾旅游時代到來的機遇,突出轉型升級、提質增效,進一步優化旅游投資結構,擴大旅游消費需求,改善旅游發展環境,促進旅游業更好更快發展,努力將旅游業打造成為國民經濟的戰略性支柱產業和人民群眾更加滿意的現代服務業。到2020年,全省旅游業總收入達到16000億元左右,年均增長13%左右;全省旅游投資額達到2700億元,年均增長10%左右,“十三五”期間累計完成旅游投資超過1萬億元;游客人均逗留天數超過3天,每人次平均消費達到1700元,城鄉居民人均年出游率達到4.5次。
二、擴大旅游產品有效供給
(一)大力開發休閑度假產品。
1.推進高品質休閑度假旅游目的地建設。將休閑度假空間納入各地城鄉規劃內容,在嚴格保護的前提下,依照相關規劃,在風景名勝區、生態保護區、水利風景區的非禁止開發區域適度開發富有特色的休閑度假產品。積極打造具有江蘇風情的生態旅游休閑區。旅游度假區要因地制宜,注重特色,發揮優勢,豐富度假產品,提升服務水平,到2020年,爭取新增5家國家級旅游度假區。
2.培育新型休閑度假產品。大力開發康養型、休閑型、親子型、運動型、研學型、文創型、娛樂型、體驗型等度假產品。推動城市休閑街區、城市慢行道、濱水休閑空間建設,創新開發城市度假產品。將旅游業作為特色村鎮建設的重要產業支撐,推動建設一批旅游風情小鎮和度假目的地,到2020年,培育50-100個省級旅游風情小鎮。發展休閑度假飯店、主題旅游飯店、精品民宿、客棧等新興旅游住宿業態。
3.開發夜間休閑旅游產品。支持打造特色水上夜游項目。鼓勵有條件的景區開發夜間游覽項目,延長游客逗留時間。鼓勵各地通過自主研發、品牌合作等方式開發旅游演藝產品。支持旅游演藝節目提檔升級,擴大影響。到2020年,全省推出3個以上具有全國影響力的大型旅游演藝項目。
(二)深入推進“旅游+”融合發展。
4.緊緊抓住國家“一帶一路”、長江經濟帶建設的重要機遇,深入挖掘鑒真東渡、鄭和下西洋等歷史人文資源,打造“海上絲綢之路”旅游帶的江蘇品牌。統籌推進沿海地區旅游業一體化發展,打造江海聯動的江蘇沿海旅游帶,創新海洋旅游業態,大力開發海洋旅游產品。積極拓展境內外海洋旅游線路,在我省沿海地區建設國際郵輪停靠港。推動我省長江黃金水道旅游帶建設,加快游輪母港等重要基礎設施建設,打造江海一體的旅游發展格局。合理利用近海島嶼和長江島、洲資源打造休閑度假旅游區。
5.持續推進旅游業與相關產業融合發展,重點打造工業旅游、會獎旅游、體育休閑、康體養生、休閑農業、文化創意等新型旅游產品。依托我省大型制造企業、特色園區,建設一批在全國有影響力的工業旅游景區,大力開發集游覽、體驗、購物于一體的工業旅游產品。將具有較大影響力的體育賽事打造成為旅游品牌活動,建設一批體育旅游綜合體,發展以山地戶外、水上、航空、冰雪等運動項目為特色的體育旅游產品。支持省內醫療機構發展特色療養康復醫療旅游項目,推動泰州中國醫藥城、常州西太湖醫療旅游先行區差異化發展。依托大型中醫藥企業,打造一批中醫藥健康旅游產業示范園區。充分利用文物古跡、影視基地、博物館、藝術館、美術館、特色書屋等公共文化場所和文化創意園區研創旅游產品,發展文化旅游,提高旅游文創產品開發水平。支持有條件的地方依托自然和文化遺產資源、大型公共設施、知名院校、工礦企業、科研機構,建設研學旅行示范基地。
6.推動鄉村旅游提檔升級。依托風情旅游小鎮,加快鄉村旅游產品從傳統“農家樂”向鄉村生活、休閑度假轉型升級。培育建設一批鄉村主題度假酒店、鄉村精品民宿客棧、鄉村度假莊園、研學旅行基地、鄉村民俗體驗館等新產品,鼓勵星級旅游飯店參與鄉村旅游特色住宿業發展,提升鄉村旅游文化創意水平。依托農業特色產業和農耕文化,打造一批休閑觀光農業和創意農業精品。推廣鄉村旅游等級標準,完善鄉村旅游服務設施,開展鄉村旅游廚衛設施達標升級行動。推進鄉村旅游和最美鄉村、生態鎮村建設和村莊環境改善提升等融合發展,開展特色景觀旅游名鎮名村創建工作。
7.發揮旅游業社會扶貧功能。將具備條件的重點片區、重點幫扶縣、經濟薄弱村納入旅游整體規劃、線路布局和項目建設,加大支持力度。積極投資開發農村邊遠地區、特殊地形地貌區域、經濟薄弱地區和革命老區優勢旅游資源,引導開展自然生態觀光、傳統民俗文化、特色餐飲文化、現代農業體驗、紅色旅游、扶貧公益行等旅游休閑活動,打造一批旅游扶貧特色線路和公益品牌。
8.積極培育旅游新業態。促進房車、自駕車露營、郵輪游艇、低空飛行等旅游新業態發展。簡化房車露營地項目審批,建設15個左右各具特色的房車露營基地。有序開放適宜運動休閑的岸線和水域,鼓勵發展游艇旅游。抓住全國低空空域管理改革契機,完善基礎設施及配套服務,建設南京、蘇州、南通等一批低空飛行旅游基地。
三、大力促進旅游投資
(一)發揮旅游強企投資帶動作用。
9.推動旅游企業做大做強。打造一批有實力、善創意、會運作的旅游龍頭企業。整合資源,創新體制,加快組建省級綜合型旅游產業集團,打造一批具有全國影響力的品牌旅游企業。促進金陵飯店、靈山文旅、常州龍控等旅游企業開展跨區域合作。鼓勵和支持蘇州、常州、揚州、南通等地大力建設旅游裝備產業基地。鼓勵通用航空飛行器、郵輪、游艇、房車等裝備制造企業發展。到2020年,力爭培育10家以上資產規模超百億元或營業收入超10億元的旅游骨干企業,其中,3家營業收入超過100億元,5家營業收入超過50億元。
10.促進在線旅游企業健康發展。支持途牛、同程等在線旅游領軍企業創新理念,拓展業務。支持一批特色旅游電商差異化發展,提高企業競爭力。推動在線旅游企業與傳統旅游企業和實體經濟融合發展。
(二)推進重點項目建設。
11.加大旅游重點項目扶持力度。支持將更多旅游重點項目列入省政府年度重大項目與服務業重點項目名錄,在項目用地、融資貸款、核準備案等方面給予重點支持。完善重大旅游產業項目所需要的基礎設施配套和相關公共服務。建好省級旅游綜合管理與服務平臺,充分發揮平臺的系統性引領性功能。
12.加強旅游項目投資引導。建設省級旅游項目招商引資平臺,定期編制江蘇旅游項目鼓勵投資目錄。建立與國家優選項目庫相互連接的省重點旅游項目庫,堅持好中選優,滾動更新。完善旅游投資信息發布機制,引導旅游項目科學布局、理性投資。
(三)拓展投融資渠道。
13.加強旅游金融合作。深入貫徹落實國家關于金融支持旅游業加快發展的各項政策措施,積極培育旅游金融市場,建立旅游、財政、擔保、金融四方合作機制。支持金融機構創新旅游金融服務,發行旅游金融產品,提高旅游業金融服務水平。推進旅游項目投資方與金融機構深化合作。支持符合條件的旅游企業通過資本市場融資。
14.鼓勵民間資本投資旅游業。進一步優化政策環境,吸引專業化程度高的民間投資機構合理開發我省旅游資源,支持民間資本參與國有景區、度假區、酒店等企業的重組、運營。加大政策支持力度,推廣運用PPP模式,鼓勵民間資本投資旅游基礎設施、旅游公共服務體系建設。
15.強化財政支持。創新財政資金使用方式,持續擴大省級旅游產業發展基金規模,鼓勵各地和社會資本出資入股,力爭2020年達到20億元。充分發揮財政資金的撬動作用,擴大基金使用范圍,優化基金使用流程,加大對旅游公共服務項目的支持力度。進一步提高基金項目單筆貸款額度,統籌整合與旅游業相關的產業基金,集中用于重點旅游項目的建設。鼓勵各地設立旅游產業發展基金。
(四)加大旅游用地支持力度。
16.選擇部分地區開展旅游用地綜合改革試點。依法實行用地分類管理制度,旅游項目中,屬于永久性設施建設用地的,依法按建設用地管理;屬于自然景觀用地及農牧漁業種植、養殖用地的,按現用途管理,由景區管理機構和經營主體與土地權利人依法協調種植、養殖、管護與旅游經營關系。各地政府在安排建設用地指標時,要充分考慮旅游項目的用地需要,對列入省政府年度重大項目中的旅游項目,在省級用地指標中給予支持。在符合相關規劃的前提下,經市、縣(市、區)人民政府批準,利用現有房屋和土地興辦旅游業的,可實行繼續按原用途和土地權利類型使用土地,過渡期為5年。在城鄉規劃和土地利用規劃中,統籌考慮省級以上旅游度假區發展用地需求,加大對省級以上旅游度假區旅游設施建設用地的保障力度。鼓勵綜合開發利用未利用地、廢棄工礦用地發展旅游業。對近海旅游娛樂、浴場等親水空間開發予以優先保障。
17.探索鄉村旅游用地新模式。城鄉居民可以利用自有住宅或其他條件依法從事旅游經營,在符合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城鄉建設規劃等相關規劃的前提下,農民集體經濟組織可以依法使用建設用地自辦或以土地使用權入股、聯營等方式與其他單位和個人共同興辦旅游服務企業。農村集體經濟組織以外的單位和個人,可依法通過承包經營流轉的方式,使用集體所有的農用地、未利用地,從事與旅游相關的種植業、林業、畜牧業和漁業生產。
四、積極擴大旅游消費
(一)培育旅游消費市場。
18.大力發展入境旅游。進一步強化對開拓入境旅游市場的支持力度,提高入境旅游宣傳促銷投入,積極培育一批入境旅游業務骨干旅游企業,加大對向我省輸送境外游客成效明顯的境內外旅游企業的獎勵力度。充分發揮客源地旅行商的作用,在日、韓、美、德、港澳臺、東南亞等主要客源地設立直接與供應商平臺相銜接的江蘇旅游推廣中心,積極拓展“一帶一路”沿線新興客源市場。加強與境內外旅游批發商、線上旅游企業、航空公司等合作,落實營銷代理制度,實施精準營銷。打造一批國際旅游名城和旅游目的地,支持重點入境旅游目的地城市推廣機構和相關旅游企業、單位赴境外參展促銷。充分利用友好省州、友好城市等對外合作交流渠道,提高江蘇旅游產品在海外市場的影響力和知名度。策劃推廣針對外國人144小時過境滬、蘇、浙免簽政策的精品旅游線路。
19.促進國內旅游消費增長。著力鞏固近程客源市場,重點突破國內中程市場,努力拉動遠程高端市場。推動蘇南、蘇中、蘇北開展跨地區旅游合作,重點推廣休閑度假游、鄉村游、自駕游、親子游、研學旅游等各類旅游產品。鼓勵旅游景區、鄉村旅游區實行淡旺季票價和非周末促銷價,引導錯時錯峰旅游消費。每年舉辦旅游主題推廣月活動,定期發布新景區、新線路。充分利用大數據提高旅游精準營銷水平。完善旅游咨詢服務網絡,提升服務功能。
20.保障旅游休閑時間。制定帶薪休假制度實施辦法。強化帶薪休假制度落實責任,把落實情況納入各級政府勞動監察職工權益保障工作考核。鼓勵職工帶薪休假,錯峰出行旅游。在放假時間總量不變的情況下,中小學可按有關規定安排春、秋假,促進研學旅游發展。
(二)提高旅游公共服務水平。
21.加快基礎設施建設。將游客集散中心、旅游咨詢中心等基礎設施納入城市公共服務體系統籌規劃建設。引導鼓勵依托樞紐客運站配套建設游客集散中心,到2020年,每個設區市至少設立1個游客集散中心。推廣南通市依托游客集散中心推動城市間互送游客的發展模式。深入推進旅游“廁所革命”、旅游標志和指引牌設置、景區和鄉村旅游區停車場建設、游客集聚區免費WiFi覆蓋等旅游公共服務提升工程。到2018年,全省新建、改建旅游廁所2500座,新設、優化調整設置旅游標志和指引牌4000塊,建設景區和鄉村旅游區停車場1200個,全省所有3A級以上景區、旅游度假區實現免費WiFi全覆蓋。
22.完善旅游交通體系。支持省內機場新增國際、國內航線航班。加快高鐵站、機場等交通樞紐與主要旅游目的地間的連接線道路建設,到2020年實現4A級以上旅游景區、省級以上旅游度假區、鄉村旅游集聚區和高速公路網便捷連接,完善高速公路服務區旅游咨詢、公共廁所等服務功能。積極推進落地自駕服務點建設。大力發展專線旅游公交。推動跨行政區域高等級旅游景區、度假區、鄉村旅游區間旅游專線互聯互通,推進運游一體化,方便游客出行。
23.強化旅游信息服務能力。推進交通運輸、公安、工商等部門涉旅數據信息共享,建設客流監測、應急指揮、綜合管控等旅游綜合管理服務平臺。推進全域智慧旅游網絡建設,打造旅游大數據中心。支持旅游企業加快信息化建設,提高信息化水平。到2020年,打造1000家左右智慧旅游示范企業(單位),全省所有3A級以上景區、旅游度假區和智慧鄉村旅游試點單位實現智能導游、電子講解、在線預訂、信息推送等功能全覆蓋。
(三)提升旅游購物消費。
24.加強江蘇旅游商品品牌建設。加大對旅游商品研發基地、旅游商品創意設計企業的扶持力度,強化知識產權保護,打造旅游特色品牌,到2020年,培育20家特色旅游商品生產企業。加大對老字號旅游商品開發支持力度。鼓勵有條件的企業創新旅游商品銷售模式,發展電子商務,擴大連鎖經營。定期舉辦“樂購江蘇”特色旅游商品展銷大匯。建設江蘇旅游商品網。
25.擴大入境旅游購物。落實好境外游客購物離境退稅相關政策,有效增強旅游商品吸引力,增設購物離境退稅商店,擴大入境購物消費效應。力爭在省內部分出入境口岸設立境外游客購物退稅業務窗口。
(四)營造良好市場環境。
26.強化依法治旅、依法興旅。貫徹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旅游法》《江蘇省旅游條例》等法律法規,落實各級人民政府旅游市場治理責任,強化旅游市場綜合監管。各級人民政府要建立旅游應急快速反應工作機制,妥善、及時處理旅游安全事件、旅游投訴糾紛。嚴厲查處不合理低價、虛假廣告、誘導購物、欺客宰客等違法違規行為,規范“一日游”等旅游市場秩序,不斷提升游客滿意水平。
27.推進誠信旅游、文明旅游。各級旅游、工商、公安、質監、食品藥品監管等部門要明確監管職責,建立跨部門協同工作機制,推進誠信旅游示范單位創建工作。定期推出誠信旅游線路,加大熱門線路成本公示力度,推進許可和處罰雙公示。建立旅游企業和旅游從業人員誠信檔案,發揮媒體輿論引導監督作用,努力營造綜合治理、齊抓共管的旅游市場環境。倡導文明旅游公約,開展文明旅游示范景區推廣活動,積極發揮文明旅游志愿者隊伍作用,培育一批文明旅游志愿服務品牌。
五、保障措施
28.加強統籌協調。充分發揮旅游業在新型城鎮化、美麗鄉村、生態文明建設中的綜合推動作用,把旅游業作為新型城鎮化和美麗鄉村建設的重要產業支撐。城鄉規劃、產業發展、土地利用等相關規劃要充分考慮旅游業發展需要,樹立全域旅游理念,積極推動重點旅游地區將旅游業發展納入“多規合一”工作。推動旅游綜合改革先行區和試點地區在景區管理體制、旅游投融資體制、旅游新業態拓展、旅游統計、交通和要素保障等方面先行先試,形成可復制可推廣的經驗。加強縣(市、區)級旅游管理力量。旅游資源豐富的鄉鎮(街道)要加強鄉村旅游公共服務體系建設。
29.推動改革創新。積極鼓勵、支持旅游業創新、創業,對在旅游項目建設、業態培育、品牌打造、規劃設計等方面取得重要創新成果的企業和個人予以獎勵。鼓勵各地整合國有涉旅資產,設立旅游企業,使其成為旅游改革創新的重要支撐。支持對事業單位性質的旅游經營單位進行改制或組建專業化、市場化產業平臺,實行建管分離、管辦分離改革。加大旅游行業協會等相關社會組織改革力度,激發其內在活力和發展動力,促進社會組織成為旅游業發展的重要力量。規范旅游企業的稅費征管,減輕旅游企業負擔。鼓勵公務活動和工會組織的職工療養休養活動通過政府采購、購買服務等方式,委托符合條件的旅行社、鄉村旅游經營者提供交通、食宿、會務等服務。賓館飯店的用水、用氣、用熱與工業企業同價,用電價格按照國家銷售電價分類結構調整要求逐步實現與工業企業同價。落實國家放寬在線旅游度假租賃、旅游網絡購物、在線旅游租車平臺等新業態的準入許可和經營許可政策。
30.強化人才支撐。把旅游業人才隊伍建設納入全省人才建設規劃和干部培訓計劃。積極引進高層次旅游科研、文創和管理人才,培育一批旅游文創名師工作室、旅游創客和旅游創新創業基地。加大創意設計、旅游目的地運營管理、旅游品牌營銷推廣、旅游新業態發展等專業型緊缺人才的培養和引進。建立江蘇旅游智庫。大力發展旅游職業教育,引導和支持高職、中職旅游院校發展,培養更多高素質特長技能人才。積極支持南京旅游職業學院等高等旅游院校加強與國際知名旅游院校、著名旅游集團合作,建設國內優質高等職業旅游名校和一流旅游骨干專業,培養骨干人才和領軍人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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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江蘇省人民政府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2016年10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