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信息來源:政府公報
- 發布日期:2018-01-10 09:48
- 瀏覽次數:
?
各市(區)人民政府,泰州醫藥高新區管委會,市各有關部門(單位):
《泰州市開放型經濟工作考核辦法》已經市政府同意,現予印發,請認真貫徹執行。
? ? ? ? ? ? ? ?泰州市人民政府辦公室
2017年10月12日????
?
泰州市開放型經濟工作考核辦法
第一條 ?為加快推進開放型經濟轉型升級,實現創新發展、融合發展,結合本市實際,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本辦法適用于與市政府簽訂開放型經濟目標責任書的市(區)政府、泰州醫藥高新區管委會,省級以上經濟開發(園)區(包括靖江經濟技術開發區、泰興經濟開發區、興化經濟開發區、姜堰經濟開發區、海陵工業園區、泰州港經濟開發區、黃橋經濟開發區,下同)。
第三條 ?開放型經濟工作考核(以下簡稱考核)在市政府統一領導下,由市商務局負責組織實施。
第四條 ?考核堅持客觀公正、科學合理、公開透明的原則,突出重點,注重實效。
第五條 ?對各市(區)(含泰州醫藥高新區,下同)的考核內容主要包括以下方面:
(一)利用外資;
(二)對外貿易;
(三)對外投資和經濟合作;
(四)服務外包。
對省級以上經濟開發(園)區的考核內容主要包括以下方面:
(一)公共財政預算收入;
(二)工業一般納稅人開票銷售收入;
(三)自營進出口;
(四)實際利用外資;
(五)新開工億(10億)元以上項目數;
(六)凈增高新技術企業數。
具體考核內容見附件1、2。
第六條 ?考核實行百分制,最終考核總得分等于各項考核得分相加。
第七條 ?考核結果分為以下兩個等級:
(一)60分以上為合格;
(二)60分以下為不合格。
第八條 ?市商務局根據本市開放型經濟工作情況,制定年度開放型經濟工作目標考核細則。
第九條 ?市(區)政府、泰州醫藥高新區管委會,省級以上經濟開發(園)區應當對照開放型經濟工作目標任務和考核細則,于次年1月20日前向市商務局報送相關數據和佐證材料。
第十條 ?在考核結果合格基礎上,市政府按名次排序設置“開放型經濟工作目標考核先進市(區)”、“開放型經濟工作目標考核先進開發(園)區”一、二、三等獎各2名。
第十一條 ?對在考核工作中弄虛作假、瞞報謊報的單位,視情節輕重給予責令整改、通報批評、降低考核等次等處理。對違反有關規定造成不良影響的,依法追究有關人員責任。
第十二條 ?本辦法自發布之日起施行。
附件:1.各市(區)開放型經濟工作目標考核內容
? ? ? 2.省級以上經濟開發(園)區工作目標考核內容
?
?
附件1
各市(區)開放型經濟工作目標考核內容
?
一級指標 | 二級指標 | 計分方法 |
利用外資 ? ? ? ? ? ?(50分) | 1.實際利用外資額 ? ? ? ? ? ?(40分) | 得分=(本年實績/本年目標×系數+總量貢獻率)×40, 最高分55分 |
2.外資發展狀態 ? ? ? ? ? ?(10分) | 得分=(本年實績/上年實績)×10,最高分15分 | |
對外貿易 ? ? ? ? ? ?(35分) | 3.自營進出口額 ? ? ? ? ? ?(20分) | 得分=(本年實績/本年目標+總量貢獻率)×20,最高分30分 |
4.外貿發展狀態 ? ? ? ? ? ?(15分) | 得分=(本年實績/上年實績)×15,最高分20分 | |
對外投資和經濟合作 ? ? ? ? ? ?(10分) | 5.外經營業額 ? ? ? ? ? ?(6分) | 得分=(本年實績/本年目標)×6,最高分6分 |
6.對外投資項目數 ? ? ? ? ? ?(4分) | 得分=(本年實績/本年目標)×4,最高4分 | |
服務外包 ? ? ? ? ? ?(5分) | 7.服務外包執行額 ? ? ? ? ? ?(3分) | 得分=(本年實績/本年目標)×3,最高分6分 |
8.新增外包企業數 ? ? ? ? ? ?(2分) | 得分=(本年實績/本年目標)×2,最高分4分 |
?
注:1.系數根據本年各市(區)實際利用外資目標分檔確定;
? ? 2.總量貢獻率=各市(區)本年實績/全市本年實績
附件2
省級以上經濟開發(園)區工作目標考核內容
?
指標 | 計分方法 |
公共財政預算收入 (10分) | 單項得分=單項基準分×(本年實績/本年目標×0.7+本年實績/上年實績×0.3),單項得分不超過該項基準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