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信息來源:市政府辦公室
- 發布日期:2017-05-09 11: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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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市(區)人民政府,泰州醫藥高新區管委會,市各委、辦、局,市各直屬單位:
《2017年市政府規章和規范性文件制定工作計劃》已經市政府第2次常務會議討論通過,現印發給你們,請認真遵照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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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市政府規章和規范性文件制定工作計劃
為進一步加快法治政府建設,確保市政府立法和規范性文件制定質量,根據《立法法》、國務院《規章制定程序條例》、《江蘇省規范性文件制定和備案管理規定》(省政府令第54號)、《泰州市人民政府規章制定程序規定》(市政府令第1號)和《泰州市規范性文件制定與備案管理辦法》(泰政規〔2009〕1號)的有關規定,在廣泛征求意見的基礎上,結合本市管理實際,就2017年市政府規章和規范性文件制定工作編制計劃如下:
一、年內完成的政府規章
(一)為做好《泰州市房屋安全管理條例》貫徹實施,制定《〈泰州市房屋安全管理條例〉實施細則》,由市住建局負責起草。
(二)為加強對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人的服務及監督管理,制定《泰州市建設用地批后服務與監管辦法》,由市國土局負責起草。
(三)為進一步規范戶外廣告設施的設置與管理,美化城市環境,合理開發利用城市空間資源,維護戶外廣告經營者及相關主體的合法權益,促進城市建設與管理,制定《泰州市戶外廣告設置管理辦法》,由市城管局負責起草。
二、年內完成的規范性文件
(一)為加快“信用泰州”進程,助推“四個名城”,制定《加快推進信用泰州建設的實施意見》,由市經信委負責起草。
(二)針對進出泰州沿江港口碼頭的營運船舶所產生的含油污水、洗艙水、生活污水和垃圾等船舶污染物,提出其接收、轉運及處置的建設規模、總體布局、投資匡算、運管方案及相關保障措施等,制定《泰州沿江港口和船舶污染物接收轉運及處置設施建設方案》,由市交通局負責起草。
(三)為推進誠信泰州建設,提高機動車駕駛人文明交通素質,保障道路交通安全、有序、暢通,制定《泰州市機動車駕駛人文明交通信用管理細則(試行)》,由市公安局會同市經信委負責起草。
(四)為大力營造濃厚的擁軍氛圍,建立完善擁軍活動平臺,落實撫恤優待政策,提升退役安置質量,制定《完善擁軍政策 增強軍人榮譽感的實施意見》,由市民政局負責起草。
(五)為完善辦公用房管理制度,規范辦公用房管理,制定《泰州市市級黨政機關辦公用房管理暫行辦法》,由市機關事務局負責起草。
(六)對政府重點工程和公共財政支出項目的成本進行控制和管理,提高政府資金的利用率,制定《泰州市政府重點工程和公共財政支出項目成本監審辦法》,由市物價局負責起草。
(七)為貫徹落實“健康泰州”戰略,加快我市醫療衛生服務體系建設,基本建成醫療服務、公共衛生服務、全民醫療保障、藥品供應保障、醫療衛生監管等五位一體的現代醫療衛生體系,制定《泰州市醫療衛生服務體系規劃》,由市衛計委負責起草。
(八)為推進新建住區按照相關標準配建體育健身設施,確保與住宅區主體工程同步設計、同步施工、同步驗收、同步投入使用,制定《泰州市新建居住區配套體育設施管理辦法》,由市體育局負責起草。
(九)為加強健身器材配置、安裝、使用、維護及其管理,制定《泰州市全民健身器材管理辦法》,由市體育局負責起草。
(十)為做好我市民族工作,根據省委、省政府相關文件,制定《關于加強和改進新形勢下民族工作的意見》,由市民宗局負責起草。
(十一)為做好我市宗教工作,根據省委、省政府相關文件,制定《關于加強和改進新形勢下宗教工作的意見》,由市民宗局負責起草。
(十二)為進一步落實醫改任務,促進醫療衛生工作重心下移、資源下沉,為城鄉居民提供質優價廉的基本醫療衛生服務,制定《泰州市家庭醫生簽約服務工作實施方案》,由市衛計委負責起草。
(十三)為加強全市新一輪干線公路建設行業管理,有效保障工程質量、進度和投資安全,制定《泰州市干線公路建設工程行業管理辦法》,由市交通局負責起草。
(十四)為了保障民生需要,配備好城市環境衛生設施,充分利用社會各方面力量,節省公共財政支出,制定《泰州市公共環境衛生設施配套規劃建設管理辦法》,由市城管局負責起草。
(十五)為進一步加強《關于建立完善守信聯合激勵和失信聯合懲戒制度加快推進社會誠信建設的指導意見》、《關于失信企業協同監管和聯合懲戒合作備忘錄》、《泰州市公共信用信息條例》的貫徹實施,制定《泰州市守信聯合激勵和失信聯合懲戒實施辦法》,由市經信委負責起草。
(十六)為做好我市水資源開發利用、保護及其管理,制定《泰州市水資源管理辦法》,由市水利局負責起草。
(十七)為進一步強化目標導向的需要,牢牢扭住防范遏制較大及以上安全生產事故,嚴格安全生產行政責任追究,推動各市(區)及市有關部門進一步強化責任落實,制定《泰州市安全生產“一票否決”實施辦法》,由市安監局負責起草。
(十八)為認真貫徹《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等法律法規,落實黨中央、國務院、省委、省政府關于安全生產責任的一系列重要決策部署,進一步厘清行業部門安全生產監管職責,消除責任盲區和漏洞,構建行業部門各司其職各盡其責的良好格局,制定《泰州市有關部門和單位安全生產工作職責規定》,由市安監局負責起草。
三、年內修訂(修改)的規范性文件
(一)為進一步規范市區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評估工作,修訂《泰州市市區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評估技術細則》,由市住建局負責修訂起草。
(二)現行執行的《泰州市建筑垃圾和工程渣土管理規定》(泰政辦發﹝2006﹞200號)的部分條款已不適應當前經濟社會發展和管理的要求,故修訂《泰州市建筑垃圾和工程渣土管理規定》,由市城管局負責修訂起草。
(三)隨著改革進程的逐步深化,經濟社會快速發展,優撫工作面臨著諸多新情況和新問題,2008年制定的《泰州市軍人撫恤優待條例實施細則》部分內容已與實際情況不相符,故修訂《泰州市<軍人撫恤優待條例>實施細則》,由市民政局負責修訂起草。
四、對實施情況進行評估的規范性文件
(一)為了解市區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補助和獎勵情況,對《泰州市市區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補助和獎勵辦法》(泰政規〔2014〕12號)實施情況進行評估,由市法制辦會同市住建局(征收辦)組織評估。
(二)為了解市區機動車停車場管理及其收費情況,對《泰州市市區機動車停車場管理暫行辦法》(泰政規〔2014〕17號)、《泰州市市區機動車停車場服務收費管理辦法》(泰政規〔2014〕11號)實施情況進行評估,由市法制辦會同市城管局、公安局、物價局、交投公司組織評估。
(三)為了解市區征地補償安置工作情況,對《泰州市市區征地補償和被征地農民社會保障實施辦法》(泰政規〔2014〕3號)實施情況進行評估,由市法制辦會同市國土局、人社局組織評估。
(四)為了解我市建筑施工工地揚塵排污費征收管理情況,對《泰州市建筑施工工地揚塵排污費征收管理辦法》(泰政規〔2015〕5號)實施情況進行評估,由市法制辦會同市建工局、物價局組織評估。
五、規章、規范性文件制定要求
(一)制定規章、規范性文件,應當遵循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律,力求解決實際問題,增強文件的針對性、可行性和實效性。
(二)規章、規范性文件的制定是一項重要的行政決策,各起草部門應當按照法律規定,嚴把文件內容的質量關,保證文件草案的合法性和規范性。
(三)制定規章、規范性文件應當充分公開征求意見,凡涉及公民、法人重要利益的文件應當向社會公開征求意見,專業性較強的文件應當征求專家意見,切實加強規章、規范性文件的科學性。
(四)市政府法制機構在審查草案送審稿征求意見過程中,市有關部門應認真組織研究,按要求及時以書面形式回復修改意見和建議。所提修改意見和建議應當經本部門主要負責人同意,并加蓋單位公章。
(五)市政府法制機構組織召開的規章、規范性文件草案座談會,市有關部門應精心準備、積極參加,向市政府法制機構提交經本部門主要負責人簽署的書面材料,并加蓋單位公章。
(六)市政府法制機構負責對規章、規范性文件起草工作的指導和把關,凡未列入2017年制定計劃的規章、規范性文件草案將不予審查。對確屬事先無法預見且必須制定的規范性文件,經市政府法制辦審核同意后,報市政府秘書長批準再予增列。
(七)起草部門應當會同市政府法制機構共同起草規章、規范性文件草案。
附件:1.2017年市政府規章制定工作計劃表
2.2017年市政府規范性文件制定工作計劃表
附件1
2017年市政府規章制定工作計劃表
序號 | 文件名稱 | 項目類別 | 負責部門 | 報送時間 |
1 | 《泰州市房屋安全管理條例》實施細則 | 年內制定 | 住建局 | 2017.03 |
2 | 泰州市建設用地批后服務與監管辦法 | 年內制定 | 國土局 | 2017.07 |
3 | 泰州市戶外廣告設置管理辦法 | 年內制定 | 城管局 | 2017.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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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
2017年市政府規范性文件制定工作計劃表
序號 | 文件名稱 | 項目類別 | 負責部門 | 送審時間 |
1 | 加快推進信用泰州建設的實施意見 | 年內制定 | 經信委 | 2017.02 |
2 | 泰州沿江港口和船舶污染物接收轉運及處置設施建設方案 | 年內制定 | 交通局 | 2017.02 |
3 | 泰州市市區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評估技術細則 | 年內修訂 | 住建局 | 2017.02 |
4 | 泰州市機動車駕駛人文明交通信用管理細則(試行) | 年內制定 | 公安局 經信委 | 2017.03 |
5 | 完善擁軍政策 增強軍人榮譽感的實施意見 | 年內制定 | 民政局 | 2017.03 |
6 | 泰州市市級黨政機關辦公用房管理暫行辦法 | 年內制定 | 機關事務局 | 2017.03 |
7 | 泰州市政府重點工程和公共財政支出項目成本監審辦法 | 年內制定 | 物價局 | 2017.03 |
8 | 泰州市醫療衛生服務體系規劃 | 年內制定 | 衛計委 | 2017.04 |
9 | 泰州市新建居住區配套體育設施管理辦法 | 年內制定 | 體育局 | 2017.06 |
10 | 泰州市全民健身器材管理辦法 | 年內制定 | 體育局 | 2017.06 |
11 | 關于進一步加強和改進新形勢下民族工作的意見 | 年內制定 | 民宗局 | 2017.06 |
12 | 關于加強和改進新形勢下宗教工作的意見 | 年內制定 | 民宗局 | 2017.06 |
13 | 泰州市家庭醫生簽約服務工作實施方案 | 年內制定 | 衛計委 | 2017.06 |
14 | 泰州市干線公路建設工程行業管理辦法 | 年內制定 | 交通局 | 2017.07 |
15 | 泰州市建筑垃圾和工程渣土管理規定 | 年內修訂 | 城管局 | 2017.09 |
16 | 泰州市公共環境衛生設施配套規劃建設管理辦法 | 年內修訂 | 城管局 | 2017.09 |
17 | 泰州市守信聯合激勵和失信聯合懲戒實施辦法 | 年內制定 | 經信委 | 2017.10 |
18 | 泰州市《軍人撫恤優待條例》實施細則 | 年內修訂 | 民政局 | 2017.10 |
19 | 泰州市水資源管理辦法 | 年內制定 | 水利局 | 2017.10 |
20 | 泰州市安全生產“一票否決”實施辦法 | 年內制定 | 安監局 | 2017.11 |
21 | 泰州市有關部門和單位安全生產工作職責規定 | 年內制定 | 安監局 | 2017.11 |
22 | 泰州市市區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補助和獎勵辦法 | 實施評估 | 住建局 (征收辦) | 2017.05 |
23 | 泰州市市區機動車停車場服務收費管理辦法、 泰州市市區機動車停車場管理暫行辦法 | 實施評估 | 城管局 公安局 物價局 交投公司 | 2017.07 |
24 | 泰州市市區征地補償和被征地農民社會保障實施辦法 | 實施評估 | 國土局 人社局 | 2017.09 |
25 | 泰州市建筑施工工地揚塵排污費征收管理辦法 | 實施評估 | 建工局 物價局 | 2017.1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