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信息來源:市政府
- 發布日期:2017-08-08 17: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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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市(區)人民政府,泰州醫藥高新區管委會,市有關部門(單位):
《泰州市推進集裝箱物流發展的若干獎補政策》已經市政府第5次常務會議討論通過,現印發給你們,請認真貫徹執行。
泰州市人民政府
? ? ? ? ? ? ? ? ? ? ?2017年6月28日
泰州市推進集裝箱物流發展的若干獎補政策
為深入貫徹落實泰州市委、市政府“港口名城”建設戰略部署,進一步擴大泰州港江海聯運市場,拓展港口腹地,促進發展港口物流產業,提升泰州港的綜合競爭力,更好地服務地方經濟發展,根據《泰州市人民政府關于印發加快市區服務業發展的意見》(泰政發〔2008〕87號),結合本地實際,制定本獎補政策。
1.本市行政區域內企業:以上一年從泰州港進出口集裝箱量(重箱)為基數,對本市行政區域內企業每年從泰州港進出口集裝箱(重箱),每增加1標箱(外貿箱)獎補40元,增加3000標箱以上的企業,每增加1標箱(外貿箱)獎補50元;內貿箱按外貿箱獎補標準減半獎補。
2.本市行政區域外企業:以上一年從泰州港進出口集裝箱量(重箱)為基數,對本市行政區域外企業每年從泰州港進出口集裝箱(重箱),每增加1標箱(外貿箱)獎補60元,增加3000標箱以上的企業,每增加1標箱(外貿箱)獎補80元;內貿箱按外貿箱獎補標準減半獎補。
3.新開內外貿航線:新開外貿近洋直達集裝箱航線,航線運營一年以上的,第一年獎補200萬元,以后每年按25%遞減獎補;新開內貿直達集裝箱航線按照新開外貿近洋直達集裝箱航線獎補標準減半獎補。
新開外貿直達班輪航線(泰州港直達上海外高橋、洋山港,固定船名、班期,上海港至泰州港區間不掛靠其他碼頭),航線運營一年以上的,每天班航線第一年獎補200萬元,以后每年按50%遞減獎補。每周三班以上航線第一年獎補60萬元,以后每年按50%遞減獎補。
4.船公司:以上一年在泰州港進出口集裝箱量(重箱)為基數,外貿船公司在泰州港進出口集裝箱(重箱),每增長1標箱,獎補30元;內貿船公司按外貿船公司獎補標準減半獎補。
5.貨代:凡在本市市區注冊的貨代企業,每年代理從泰州港進出口集裝箱(重箱)達到1萬標箱的,給予一次性15萬元獎補,每增加0.1萬標箱獎補3000元。貨代企業從本市行政區域外攬貨至泰州港進出的外貿箱每標箱獎補60元,內貿箱每標箱獎補40元。
6.集裝箱陸運企業:對在泰州港從事集裝箱陸路運輸的企業,免除其在本市行政區域內集裝箱車輛普通公路過路費用,建設泰州港集裝箱運輸綠色通道。
7.本政策獎補資金由市財政負擔。
8.本政策具體實施細則由市交通運輸部門會同市財政部門另行研究制定。
9.本政策所指“以上”包含本數,“以下”不包含本數。
10.本政策自2017年1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三年。《關于加快市區現代服務業重點產業發展的獎勵辦法》(泰政規〔2010〕17號)中“10.支持泰州港加快發展。”中的相關獎勵規定同時廢止。此前制定的其他有關規定與本政策不一致的以本政策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