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信息來源:市政府
- 發布日期:2018-08-21 15: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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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市(區)人民政府,泰州醫藥高新區管委會,市各委、辦、局,市各直屬單位:
《泰州市推行行政執法公示制度執法全過程記錄制度重大執法決定法制審核制度實施方案》已經市政府同意,現印發給你們,請認真組織實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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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泰州市人民政府辦公室
???????? ?????2018年7月4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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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州市推行行政執法公示制度執法全過程記錄制度
重大執法決定法制審核制度實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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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推行行政執法公示制度、執法全過程記錄制度、重大執法決定法制審核制度(以下統稱三項制度),維護人民群眾合法權益,根據《法治政府建設實施綱要(2015—2020年)》、《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印發推行行政執法公示制度執法全過程記錄制度重大執法決定法制審核制度試點工作方案的通知》(國辦發〔2017〕14號),結合本市實際,制定本方案。
一、總體要求
(一)指導思想
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深入貫徹黨的十九大和十九屆二中、三中全會精神,按照依法有序、科學規范、便捷高效的原則,緊密聯系實際,突出問題導向,積極推行三項制度,為加快建設法治政府,推進“放管服”改革,優化經濟社會高質量發展環境提供法治保障。
(二)總體目標
通過推進三項制度,促進行政許可、行政處罰、行政強制、行政征收、行政收費、行政檢查等執法行為公開透明運行,行政執法程序規范,過程記錄真實完整,行政執法決定更加合法合理,行政執法的信息化、科技化水平顯著提升,法律效果和社會效果明顯改善。
二、工作任務
(一)推行行政執法公示制度
1.加強事前公開。深化政府信息公開、加強權力和責任清單公布、推進“雙隨機、一公開”監管,公開行政執法主體、人員、職責、權限、隨機抽查事項清單、依據、監督方式和救濟渠道等信息。
2.規范事中公示。行政執法人員從事行政處罰、行政強制、行政征收和行政檢查等執法活動,須一律出示《江蘇省行政執法證》或者其他有效執法證件,出示有關執法文書,做好告知說明工作。行政許可、行政收費等服務窗口要明示工作人員崗位工作信息。
3.推動事后公開。及時公布行政執法決定、行政檢查等執法結果,主動接受群眾監督。明確公開信息的審核流程,建立完整的糾錯和監督制度。及時向社會公布“雙隨機”抽查情況及查處結果,接受群眾監督。
4.統一平臺建設。按照“互聯網+政務服務”要求,利用政府門戶網站、政務服務大廳、部門辦事窗口建設,探索運用微博、微信、手機客戶端等平臺載體,全面、及時、準確公示執法信息。
(二)推行執法全過程記錄制度
1.規范文字記錄。根據行政執法的種類、性質及流程等,規范各類執法文書制作,推行執法文書電子化,明確執法案卷標準,確保執法文書和案卷完整準確。
2.推行音像記錄。對現場檢查、隨機抽查、調查取證、證據保全、聽證、行政強制、送達等容易引發爭議的行政執法行為,進行音像記錄;對涉及人身自由、生命健康、重大財產權益的行政執法行為,實行全過程音像記錄。
3.應用高新技術。綜合現有的行政執法平臺、執法辦案系統、辦公自動化系統,探索運行成本低、效果好、易保存、不能刪改的記錄存儲方式,提高行政執法記錄的信息化水平,實現執法全過程網絡同步管理。
4.強化記錄實效。利用大數據、云計算等信息技術,探索全過程記錄數據的共享應用,加強執法全過程記錄數據統計分析,充分發揮全過程記錄信息在案卷評查、執法監督、行政決策、輿情應對、健全社會信用體系等工作中的作用。
(三)推行重大執法決定法制審核制度
1.落實審核主體。重大執法決定法制審核主體為各級政府及其行政執法部門法制機構。配備和充實政治素質高、業務能力強、具有法律專業背景的法制審核人員,充分發揮政府法律顧問在法制審核工作中的作用。開展法制審核人員定期培訓,不斷提高法制審核人員法律素養和業務能力。
2.確定審核范圍。結合執法層級、所屬領域、涉案金額、社會影響等因素,明確界定重大行政執法決定的審核范圍,編制重大執法決定法制審核目錄清單。鼓勵擴展法制審核范圍,探索對法定簡易程序以外的所有執法決定進行法制審核。
3.明確審核內容。針對不同行政執法行為,明確具體審核內容,重點審核執法主體、管轄權限、執法程序、事實認定、行政裁量權運用和法律適用等情形。
4.細化審核流程。編制重大執法決定法制審核流程圖,明確法制審核送審材料,規范審核程序、審核載體、時限要求,法制審核意見與擬辦處理意見不一致時的協調解決機制和責任追究機制等,全面系統規范法制審核行為。
三、實施步驟
(一)安排部署階段(2018年6月—7月)。各市(區)政府、泰州醫藥高新區管委會和市級行政執法部門要按照本實施方案要求,認真研究制定具體工作方案。市(區)政府、泰州醫藥高新區管委會工作方案經本級政府研究通過后實施,并報市法制辦備案。市政府行政執法部門要結合本部門實際,制定推行三項制度具體工作方案,經市法制辦審核后實施。
(二)組織實施階段(2018年8月—11月)。各市(區)政府、泰州醫藥高新區管委會和市級行政執法部門要及時制定完善行政執法信息公示制度,改進執法全過程記錄方法,完善重大執法決定法制審核和責任追究機制。市政府行政執法部門要在率先制定完成各項具體工作制度、清單、流程圖、服務指南等文件的前提下,指導、督促各市(區)及泰州醫藥高新區行政執法部門嚴格規范實施三項制度。
(三)總結評估階段(2018年12月)。各市(區)政府、泰州醫藥高新區管委會和市級行政執法部門要組織對本地區、本系統三項制度推行工作進行總結評估,于2018年12月底前形成書面工作報告,報市法制辦。市法制辦將組織對三項制度推行工作進行評估驗收,形成工作報告,報省法制辦和市政府。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強組織領導。成立泰州市推行三項制度工作領導小組,領導小組組長由市政府分管負責人擔任,各相關部門分管負責人為成員,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在市法制辦,負責統籌三項制度推行工作,完善相關制度。各市(區)、市各相關部門要結合實際,制定切實可行的實施方案,確保三項制度順利推進實施。
(二)強化統籌銜接。推行三項制度要與“放管服”改革、“雙隨機、一公開”監督相結合,與行政執法規范化建設、行政審批制度改革相結合,充分利用權責清單、行政執法平臺、政務服務平臺等工作載體,探索創新工作機制,實現統籌協調推進。
(三)加強督查考核。市推行三項制度領導小組辦公室采取隨機與定期抽查等方式對行政執法三項制度的落實推進情況進行檢查,推進情況將作為執法監督和依法行政考核的重點內容,檢查結果將作為年度依法行政考核的重要依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