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信息來源:市政府
- 發布日期:2019-05-28 17: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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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市(區)人民政府,泰州醫藥高新區管委會,市各委、辦、局,市各直屬單位:
《泰州市促進開放型經濟高質量發展的若干政策措施》已經市政府第29次常務會議討論通過,現印發給你們,請認真貫徹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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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泰州市人民政府辦公室
???? 2019年5月6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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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州市促進開放型經濟高質量發展的若干政策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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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深入貫徹全省對外開放大會精神,認真落實市委、市政府關于沖刺高水平全面建成小康社會、全力打造江蘇高質量發展中部支點城市的決策部署,加快推進全市開放型經濟高質量發展,根據《中共江蘇省委 江蘇省人民政府關于推動開放型經濟高質量發展若干政策措施的意見》(蘇發〔2019〕2號),結合本市實際,制定本政策措施。
一、推進利用外資提質增效
1.鼓勵外資參與我市“1+5+1”產業體系建設,全面推進制造業利用外資。重點推進生物技術和新醫藥、高技術船舶與海工裝備、化工與新材料、節能與新能源、新一代信息技術等戰略性新興產業引進外資。對新設注冊資本3000萬美元以上,符合我市重點鼓勵發展且當年實際到賬外資超過2000萬美元并實際運營的制造業項目,按照其實際到賬外資額的0.5%給予獎勵,最高100萬元。
2.更大力度引進跨國公司地區總部、功能性機構??鐕驹谖沂型顿Y設立履行跨區域范圍投資、管理和服務等綜合職能的地區總部,給予不超過200萬元的一次性獎勵;設立履行跨區域范圍研發、資金管理、采購、銷售、物流、結算、支持服務等營運職能的功能性機構,給予不超過100萬元的一次性獎勵。
3.推動外國投資者擴大再投資。鼓勵外國投資者以其在境內設立的外商投資企業所得人民幣利潤轉增注冊資本,或以外商投資企業未分配利潤、股利(股息)、資本公積、股東境外借款轉增注冊資本,對符合我市主導產業發展方向且當年外資轉增注冊資本實際到賬超過1億元的,按其轉增注冊資本的0.5%給予獎勵,最高100萬元。
二、推進對外貿易穩中提質
4.促進外貿優進優出。積極擴大我市“1+5+1”產業領域的高新技術產品出口,加大自主出口品牌培育力度,提升自主品牌產品國際競爭力。對當年被評為國家級、省級國際知名品牌企業或重點文化出口企業(項目)的,分別給予不超過20萬元、10萬元的獎勵;對省級以上高新技術企業,當年一般貿易出口額在1000萬美元以上2000萬美元以下的,給予不超過10萬元的獎勵;一般貿易出口額在2000萬美元以上的,給予不超過20萬元的獎勵。
5.創新發展各類貿易業態。推動外貿綜合服務平臺、跨境電子商務等新業態新模式快速發展。對列入省試點的外貿綜合服務平臺(企業),當年出口額或者進口額在5000萬美元以上1億美元以下的,給予不超過20萬元的獎勵;出口額或者進口額在1億美元以上的,給予不超過50萬元的獎勵。對企業通過跨境電子商務出口,出口額在500萬美元以上1000萬美元以下的,給予不超過10萬元的獎勵;出口額在1000萬美元以上的,給予不超過15萬元的獎勵。
6.著力提高市場多元化水平。支持企業利用展會平臺鞏固傳統市場,開拓新興市場,優化市場布局。企業(含服務貿易企業,下同)參加國家、省、市組織的國際展會,對其攤位費、展品運輸費在上級補助的基礎上最高給予不超過實際支出總額的補助,每個攤位最高不超過2萬元;對參加“一帶一路”沿線國家展會的企業給予人均不超過2萬元、累計不超過4萬元的交通補貼。上述補貼,單個企業每年最高15萬元。
三、推動服務貿易創新發展
7.大力發展文化貿易、中醫藥服務貿易。對當年產品或服務出口額在200萬美元以上的文化類、中醫藥類企業,給予不超過20萬元的獎勵。
8.推動服務貿易、服務外包企業發展壯大。按照省級服務外包示范城市和示范區的考核評價要求,促進服務外包創新發展、特色發展。對企業經商務部服務外包及軟件出口信息管理應用平臺確認,當年服務外包執行額在1000萬元以上2000萬元以下的,給予不超過10萬元的獎勵;在2000萬元以上5000萬元以下的,給予不超過20萬元的獎勵;在5000萬元以上的,給予不超過30萬元的獎勵。打造大健康、檢驗檢測和國際檢測維修服務品牌,對從事大健康、檢驗檢測和國際檢測維修,經商務部服務外包及軟件出口信息管理應用平臺確認當年服務外包執行額達500萬元以上的企業,給予執行額2%的獎勵,最高不超過30萬元。
9.健全服務貿易協調推進機制,夯實服務貿易發展基礎。加強服務外包特色園區建設,發展一批技術支撐和服務功能突出的服務貿易(服務外包)載體平臺。對首次認定的省級服務外包示范園區、特色園區給予不超過30萬元的獎勵,對省年度綜合評價名次前移的園區給予不超過10萬元的獎勵。
四、推進對外投資穩步發展
10.鼓勵實施國際產能合作,提升企業國際化經營水平,加快培育本土跨國公司。對企業從事國際產能合作和裝備制造的境外投資項目,固定資產實際投資50萬美元以上且投產達效的,給予實際投資額5%的補助,最高20萬元。
11.推動我市具有優勢的土木工程、路橋建設等對外承包工程企業積極參與“一帶一路”及周邊國家互聯互通以及重大基礎設施投資建設。對當年外經合同額超過1000萬美元的企業,完成外經營業額3000萬美元以上1億美元以下的,給予10萬元的獎勵;在1億美元以上的,給予20萬元的獎勵。
五、打造更強開放載體平臺
12.充分發揮開發區開放創新強引擎作用,推動開發區提檔升級,向現代產業園區轉型,打造更高國際化水平的開放載體。支持有條件的省級經濟開發區提檔升級,對創成國家級經濟技術開發區的,給予200萬元的獎勵。支持開發區與境外園區加強合作,對創成國際合作園區的,給予不超過100萬元的獎勵。支持開發區爭先進位,對全省經濟開發區排名前20位的開發區,每上升1位獎勵5萬元;排名20-30位的開發區,每上升1位獎勵2萬元;排名30位之后的開發區,每上升1位獎勵1萬元,最高30萬元。
13.以產業集聚提升開發區經濟密度,著力提升單位面積的投資強度和產出水平,有效提升開發區全要素生產率。在符合國家、省、市產業政策的前提下,開發區單位工業建設用地規上企業利潤達到95億元/千公頃,同時國家級經濟技術開發區單位建設用地稅收收入超過10億元/千公頃,省級經濟開發區單位建設用地稅收收入超過6.5億元/千公頃的,優先保障用地,并給予不超過50萬元的獎勵。
六、加強外經貿風險防范
14.鼓勵企業參加出口信用保險,加入“走出去”統保平臺。對投保出口信用保險的外貿企業、“走出去”企業,在省補助的基礎上,再給予不超過其當年實繳保費20%的補助,最高50萬元,省市補貼總額不超過企業實際發生費用的90%。
15.支持企業積極應對貿易摩擦。對企業參加進出口公平貿易案件的費用,再給予省補助金額50%的補助,最高20萬元,省市補貼總額不超過企業實際發生費用的90%。
七、附則
本政策措施的實施細則由市商務部門會同市財政等部門共同研究制定。
本政策措施不適用于政府投資性項目。
本政策措施按照最高限額原則,同一事項涉及多條扶持政策的,按最高標準執行。同一事項已享受相關扶持政策的,不再重復享受。
本政策措施自2020年1月1日起在市區(含泰州醫藥高新區)施行,《泰州市促進開放型經濟轉型升級的若干政策意見》(泰政發〔2015〕36號)同時廢止。靖江市、泰興市、興化市參照執行或者結合自身實際,另行制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