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信息來源:市政府
- 發布日期:2021-09-08 16: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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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市(區)人民政府,泰州醫藥高新區管委會,市各有關部門(單位):
現將《泰州市應對新冠肺炎疫情支持服務業企業共渡難關六條措施》印發給你們,請結合實際抓好落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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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州市人民政府
2021年8月19日
(此件公開發布)
泰州市應對新冠肺炎疫情支持服務業企業共渡難關六條措施
為積極應對新冠肺炎疫情影響,有效緩解服務業企業階段性經營困難,支持服務業企業共渡難關,結合本市實際,制定如下措施。
一、降低服務業企業用水用氣成本。2021年7月20日至9月30日,對受新冠肺炎疫情影響明顯的商貿、住宿、餐飲、旅游、客運等服務業企業,免收水費、燃氣費欠費滯納金,自來水基本水價降低0.1元/立方米、管道天然氣價格降低0.05元/立方米。(責任單位:市發展改革委)
二、減輕服務業企業社會保險負擔。自2021年7月20日起,對受新冠肺炎疫情影響明顯經營出現嚴重困難的商貿、住宿、餐飲、旅游、客運等服務業用人單位,可以向稅務局申請緩繳社會保險費,緩繳期限原則上不超過6個月,緩繳期間免收滯納金,不影響參保人員個人社會保險權益。(責任單位:市稅務局、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市醫保局)
三、鼓勵減免服務業企業租金費用。對承租國有企業或者國有控股企業經營用房且受新冠肺炎疫情影響明顯的服務業企業,可以減半收取或者免收2021年第三季度房租。鼓勵商業綜合體、商務樓宇、服務業集聚區業主單位和運營單位為承租的服務業企業減免租金,執行情況好的可以優先申報市服務業引導資金。(責任單位:市國資委、市發展改革委、市財政局)
四、落實服務業財政扶持政策。對受新冠肺炎疫情影響明顯的商貿、住宿、餐飲、旅游、物流、客運等服務業企業,市服務業發展、旅游發展、電子商務、農村電商、集裝箱物流等相關資金可以給予一定的支持。(責任單位:市發展改革委、市文化廣電旅游局、市商務局、市交通運輸局、市財政局、市供銷社)
五、加大服務業企業金融支持力度。各金融機構對受新冠肺炎疫情影響明顯的服務業企業,要貫徹落實好普惠小微延期還本付息和普惠小微信用貸款支持計劃等政策,按照“一企一策”的原則制定融資服務方案,重點解決因新冠肺炎疫情影響企業融資需求及貸款到期續貸、轉貸問題,不得盲目抽貸、斷貸、壓貸。(責任單位:人行泰州中支、泰州銀保監分局、市地方金融監管局)
六、完善服務業企業信用服務機制。2021年7月20日至9月30日,對服務業企業因新冠肺炎疫情產生的水、電、氣、社保等欠繳信息,不計入信用檔案,對輕微違法行為不予處罰或者減輕處罰。引導和幫助企業及時糾正失信行為、修復失信信息,規避信用風險。(責任單位:市發展改革委)
本政策適用范圍為工商注冊、稅務登記均在泰州市區的服務業企業,相關財政補貼按照現行財政體制分級承擔。靖江市、泰興市、興化市可以參照執行,也可以結合各自實際另行制定。國家、省出臺相關支持政策的,遵照執行。本措施由市發展改革委會同相關部門負責解釋。
本措施自發布之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