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門文件
泰州市住房公積金管理委員會辦公室關于優化調整靈活就業人員繳存住房公積金政策的通知
- 信息來源:市政府辦
- 發布日期:2023-11-08 14:27
- 瀏覽次數:
各有關單位,各靈活就業人員:
為進一步便利靈活就業人員繳存住房公積金,更好發揮住房公積金住房保障功能。經市住房公積金管理委員會同意,現對靈活就業人員繳存住房公積金政策優化調整如下:
一、取消設立靈活就業人員住房公積金賬戶時對社會保險繳納情況的審核。在法定就業年齡范圍內且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靈活就業人員只要無正常繳存的住房公積金賬戶,就可以申請設立靈活就業人員住房公積金賬戶。
二、取消靈活就業人員住房公積金繳存基數與社會保險繳存基數的掛鉤。靈活就業人員可以在規定的上下限范圍內自行確定住房公積金繳存基數。繳存基數超過1萬元(含)的,靈活就業人員應當提供收入證明(登錄“個人所得稅”APP進行收入納稅明細查詢)。
三、放寬靈活就業人員住房公積金基數調整限制。靈活就業人員可以根據自己的收入情況在規定的上下限范圍內動態調整住房公積金繳存基數及/或繳存比例。
靈活就業人員已經申請辦理住房公積金貸款(含公轉商貼息貸款、商轉公貸款)的,在貸款審批及還款期間不得下調繳存基數及/或繳存比例。
四、本通知自2023年10月7日起施行。
?
泰州市住房公積金管理委員會辦公室
2023年9月28日
掃一掃在手機打開當前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