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州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進一步做好城市公共交通與公辦旅游景區優待退役軍人和其他優撫對象工作的補充通知
- 信息來源:市政府辦
- 發布日期:2023-10-08 10: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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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市(區)人民政府,泰州醫藥高新區管委會,市各有關部門、單位:
為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關于退役軍人工作重要論述,進一步提升退役軍人和其他優撫對象的榮譽感和獲得感,營造全社會尊崇軍人的良好氛圍,現就《市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泰州市城市公共交通與公辦旅游景區優待退役軍人和其他優撫對象政策措施〉的通知》(泰政傳發〔2023〕1號)的優待對象、內容和方式等事項補充通知如下:
從發布之日起,全國范圍內持《中華人民共和國退役軍人優待證》《中華人民共和國烈士、因公犧牲軍人、病故軍人遺屬優待證》的人員,憑優待證在泰州市行政區域內免費乘坐城市公共交通;免費游覽政府定價或者指導價管理的公園、展覽館、名勝古跡、景區(園中園和景中景門票除外)。請各地各部門按照職責分工,密切配合,切實將此項工作落到實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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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州市人民政府辦公室
2023年9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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