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
索引號 | 3212000013/2024-00002 | 分類 | |
發布機構 | 市文化廣電旅游局 | 發文日期 | 2023-12-28 |
文號 | 時效 |
《關于進一步加強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工作的實施意見》解讀
- 信息來源:市文化廣電旅游局
- 發布日期:2023-12-30 14: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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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深入貫徹黨的二十大精神,進一步推動我市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工作,市文化廣電和旅游局起草了《關于進一步加強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工作的實施意見》(以下簡稱《實施意見》),特作如下解讀:
一、文件起草背景
自2021年8月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印發了《關于進一步加強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工作的意見》后,2021年12月,江蘇省委辦公廳 省政府辦公廳印發了《關于進一步加強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工作實施意見的通知》。為進一步推動我市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工作,市領導批示市文化廣電和旅游局認真研究制定我市實施意見報市政府辦研究。
二、文件主要內容
《實施意見》分為三個部分:總體要求、主要任務、保障措施。
第一部分總體要求,根據中央、江蘇省關于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工作要求,結合我市市情明確了指導思想、工作原則和主要目標;
第二部分主要任務,提出了做好資源調查工作、健全名錄保護體系、實施非物質文化遺產記錄工程、實行項目分類保護、加強代表性傳承人管理、提升區域性整體保護水平、推進傳承體驗設施建設、注重數字化應用建設、加大宣傳普及力度、拓展合理利用途徑、融入國民教育體系、推動區域合作交流、提升專業隊伍能力13條主要任務;
第三部分保障措施,從強化組織領導、加強監督管理、加大財政金融支持力度、營造良好氛圍4個方面提出要求。
三、文件出臺意義
《實施意見》充分吸納和體現近年來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形成的一系列行之有效經驗和做法,明確提出當前和今后一段時期我市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的主要目標和主要任務。《實施方案》的出臺,對于傳承弘揚中華優秀傳統文化,進一步做好我市新時代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工作具有重要意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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