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號 | 3212000013/2018-354997 | 分類 | |
發(fā)布機構 | 市文化廣電和旅游局 | 發(fā)文日期 | 2018-02-27 |
文號 | 時效 |
- 信息來源:市政府
- 發(fā)布日期:2018-02-27 08: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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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年報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和《泰州市政府信息公開指南》要求編制。報告內(nèi)容包括概述、主動公開信息情況以及依申請公開政府信息和行政復議、訴訟情況、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存在的主要問題及改進措施等。本年度報告的統(tǒng)計期限:2017年1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如對本報告有任何疑問,請與泰州市文化廣電新聞出版局辦公室聯(lián)系(地址:泰州市海陵區(qū)鳳凰東路58號;郵編:225300;電話:0523-86839338;傳真:0523-86839376;電子郵箱:tzwgxkhb@163.com)。
一、概述
本年度市我局高度重視政府信息公開工作,深入學習貫徹習近平總書記系列重要講話精神,推進文化名城建設,把政府信息公開作為建設廉潔勤政、務實高效的政府組成部門的一項重要任務和依法行政、便民利民的一項基本制度,上下統(tǒng)一認識,切實加強領導,扎實推進實施,先后多次召開黨委會、專題辦公會研究信息公開工作,進一步加強信息公開工作組織機構建設和內(nèi)容建設。按照“誰主管、誰公開、誰負責”的原則,把政府信息公開的各項任務分解落實到各業(yè)務處室,并由局考核辦室統(tǒng)一扎口管理,通過抓住政府信息公開的關鍵節(jié)點,推動局機關各處室在第一時間公開政務信息。結合全局中心工作、人民群眾的需求,進一步加大政務公開力度,保障人民群眾知情權、參與權、表達權和監(jiān)督權。2017年,我局主動公開、依申請公開、政策咨詢等政府信息公開工作開展順利。
(一)組織保障
我局專門建立信息公開工作領導小組,安排2名同志承擔日常工作,及時協(xié)調(diào)相關處室、單位發(fā)布相關信息。安排專人負責時刻關注輿情動態(tài),收集整理輿情信息,要求重大輿情一事一報,重大突發(fā)輿情事件1小時內(nèi)上報。做到及時回應處置重大輿情,發(fā)布權威信息,做好正面引導。
局辦公室、政策法規(guī)處等處室單位定期開展培訓與研討,研究分析政務公開工作中遇到的問題,交流工作經(jīng)驗,全年培訓人員數(shù)80人。2017年,我局共開展政務公開工作培訓、交流1次;召開3次專題會,研究局門戶網(wǎng)站建設和信息公開工作。
(二)制度化建設
實施《泰州市文化廣電新聞出版局信息公開辦法(試行)》,進一步完善我局信息公開工作流程,工作規(guī)范化程度顯著提高。凡制定下發(fā)文件,均明確公開屬性,分為主動公開、依申請公開、不予公開。制定政務公開工作要點實施方案,推進重點領域政府信息及時公開,將涉及人民群眾切身利益的相關事項及時在局門戶網(wǎng)站、電子公示欄等載體公布,實現(xiàn)信息公開及時、發(fā)布全面、便民利民。嚴格落實信息發(fā)布保密審查制度,嚴格審查程序和責任,全年未發(fā)生信息公開泄密事件。堅持信息公開考評制度,月度通報制度,將政府信息公開工作納入全市文廣新系統(tǒng)依法行政、內(nèi)部績效工作考核目標,開展年度考核。
二、主動公開信息情況
2017年,我局結合全國政府網(wǎng)站檢查、抽查和督查工作,對網(wǎng)站信息發(fā)布的規(guī)范性、準確性、及時性、全面性進行了全面、徹底地檢查和提升,對信息公開目錄做了全面地細化擴充和完善,通過官方網(wǎng)站主動公開政務信息的質(zhì)量和數(shù)量均明顯提高。
(一)基本情況
2017年,我局全年主動公開公開政府信息數(shù)1019條,其中主動公開規(guī)范性文件數(shù)82條,制發(fā)規(guī)范性文件數(shù)52條。在主動公開信息工作中,為方便公眾了解信息,我局主要通過泰州市文化廣電新聞出版局門戶網(wǎng)站公布各類政府信息,網(wǎng)站地址:http://wgxj.taizhou.gov.cn/
(二)公開形式
1.門戶網(wǎng)站。一是強化載體建設。堅持“依法公開、全面真實、及時便民”的原則,完善信息發(fā)布制度,嚴格審核,不斷更新完善局門戶網(wǎng)站內(nèi)容,不斷提高網(wǎng)站互動交流和便民服務水平。2017年,局網(wǎng)站全年發(fā)布各類信息1000余條,報省文化廳網(wǎng)站信息和省新聞出版局網(wǎng)站信息471條,同源維護中國泰州網(wǎng)站信息929條。二是推進線上線下一體化辦事服務大廳建設。積極落實省市有關工作部署,改進行政許可網(wǎng)上辦事流程,提升服務水平,讓數(shù)據(jù)多跑路,群眾少跑腿。全年完成行政許可服務事項79件。三是做好網(wǎng)絡問政,及時回應網(wǎng)民關切。2017年我局在“市長信箱”、“12345”、“局長信箱”等的網(wǎng)帖全部受理并辦結完畢,辦結回復率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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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服務平臺。積極維護新服務渠道“泰州文化惠民服務平臺”,及時更新工作動態(tài),建立起宣傳部門、新聞媒體及百姓的溝通橋梁。
3.新聞媒體。圍繞重大文化活動和重大項目,加強與新聞媒體的溝通和聯(lián)系,梅蘭芳藝術節(jié)在央視播出2次,主要負責人和分管領導接受望海樓論壇、泰州電視臺采訪3次,開展其他宣傳報道展覽2 0余次,舉辦新聞發(fā)布會2次,組織直播在線訪談2期。處理約稿5次,其中《中國文化報》2次,《泰州通訊》1次。
?4.“一微一端”。綜合利用“我的泰州”APP、微信公眾號的方式,主動發(fā)布文廣新領域的重要民生政策和政務信息,方便公眾及時獲取。加強“泰州市文化館”、“泰州市圖書館” 、“泰州市淮劇團”、“泰州博物館”、“泰州美術館”微信公眾號的管理,全年局政務微信共發(fā)布442條信息。
?5.編印出版。編印《泰州文化百場》3期,《梅柳文藝》4期,每月編印一期《泰州收聽收看》、《泰州報刊深審讀與管理》。
三、依申請公開信息情況
2017年未收到依申請公開信息申請。
四、政府信息公開的收費和減免情況
2017年未發(fā)生提供政府信息收取費用事項。
五、復議、訴訟和申訴情況
2017年未收到有關政府信息公開事務的行政復議申請、行政訴訟和行政申訴。
六、存在的主要問題和改進措施
2017年,我局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績。但還存在著一些不足:一是公開的信息與公眾的需求還存在一些距離,有關決策、規(guī)定、規(guī)劃、計劃、方案的草案公開、聽取公眾意見方面需要進一步加強。二是“互聯(lián)網(wǎng)+政務服務”水平還不夠高,有待進一步優(yōu)化提升。三是信息發(fā)布的渠道有待進一步擴展,信息公開工作人員缺少專題培訓,業(yè)務水平還有待提高。
今后,我們將在市委市政府的領導下,進一步加大政務公開力度,讓權力在陽光下運行,暢通與人民群眾的溝通渠道,提高行政效能和透明度、公信力,更好為地廣大人民群眾服務,不斷提升人民群眾滿意度,增強人民群眾獲得感。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2017年度政務公開自查統(tǒng)計表
? ? ? ? ? ? ? ? ? ? ? ? ? ? ? ? ? ? ? ? ? (市級部門)?
填報單位(蓋章):泰州市文廣新局
統(tǒng) 計 指 標 | 單位 | 統(tǒng)計數(shù) |
一、主動公開情況 | ||
(一)主動公開政府信息數(shù) (不同渠道和方式公開相同信息計1條) | 條 | 1019 |
其中:主動公開規(guī)范性文件數(shù) | 條 | 82 |
制發(fā)規(guī)范性文件總數(shù) | 件 | 52 |
(二)通過不同渠道和方式公開政府信息的情況 | ||
1﹒政府公報公開政府信息數(shù) | 條 | 0 |
2.政府網(wǎng)站公開政府信息數(shù) | 條 | 929 |
3﹒政務微博名稱:????????????????? ,公開政府信息數(shù) | 條 | 0 |
4﹒政務微信名稱:泰州市文化館、泰州市圖書館、泰州市淮劇團、泰州博物館、泰州美術館,???? 公開政府信息數(shù) | 條 | 442 |
5﹒其他方式公開政府信息數(shù) | 條 | 471 |
二、回應解讀情況 | ||
(一)回應公眾關注熱點或重大輿情數(shù) (不同方式回應同一熱點或輿情計1次) | 次 | 3 |
(二)通過不同渠道和方式回應解讀的情況 | ||
1﹒參加或舉辦新聞發(fā)布會總次數(shù) | 次 | 2 |
其中:主要負責同志參加新聞發(fā)布會次數(shù) | 次 | 2 |
2﹒政府網(wǎng)站在線訪談次數(shù) | 次 | 2 |
其中:主要負責同志參加政府網(wǎng)站在線訪談次數(shù) | 次 | 2 |
3﹒政策解讀稿件發(fā)布數(shù) | 篇 | 13 |
4﹒微博微信回應事件數(shù) | 次 | 0 |
5﹒其他方式回應事件數(shù) | 次 | 1 |
三、依申請公開情況 | ||
(一)收到申請數(shù) | 件 | 0 |
1﹒當面申請數(shù) | 件 | 0 |
2﹒傳真申請數(shù) | 件 | 0 |
3﹒網(wǎng)絡申請數(shù) | 件 | 0 |
4﹒信函申請數(shù) | 件 | 0 |
(二)申請辦結數(shù) | 件 | 0 |
1﹒按時辦結數(shù) | 件 | 0 |
2﹒延期辦結數(shù) | 件 | 0 |
(三)申請答復數(shù) | 件 | 0 |
1﹒屬于已主動公開范圍數(shù) | 件 | 0 |
2﹒同意公開答復數(shù) | 件 | 0 |
3﹒同意部分公開答復數(shù) | 件 | 0 |
4﹒不同意公開答復數(shù) | 件 | 0 |
其中:涉及國家秘密 | 件 | 0 |
涉及商業(yè)秘密 | 件 | 0 |
涉及個人隱私 | 件 | 0 |
危及國家安全、公共安全、經(jīng)濟安全和社會穩(wěn)定 | 件 | 0 |
不是《條例》所指政府信息 | 件 | 0 |
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的其他情形 | 件 | 0 |
5﹒不屬于本行政機關公開數(shù) | 件 | 0 |
6﹒申請信息不存在數(shù) | 件 | 0 |
7﹒告知作出更改補充數(shù) | 件 | 0 |
8﹒告知通過其他途徑辦理數(shù) | 件 | 0 |
(四)申請來源 | ||
1.黨政機關 | 件 | 0 |
2.社會團體 | 件 | 0 |
3.企業(yè) | 件 | 0 |
4.宣傳媒體 | 件 | 0 |
5.科研院校 | 件 | 0 |
6.公民 | 件 | 0 |
其中:律師 | 件 | 0 |
科研人員 | 件 | 0 |
媒體從業(yè)人員 | 件 | 0 |
7.其他 | 件 | 0 |
四、行政復議數(shù)量 | 件 | 0 |
(一)維持具體行政行為數(shù) | 件 | 0 |
(二)被依法糾錯數(shù) | 件 | 0 |
(三)其他情形數(shù) | 件 | 0 |
五、行政訴訟數(shù)量 | 件 | 0 |
(一)維持具有行政行為或者駁回原告訴訟請求數(shù) | 件 | 0 |
(二)被依法糾錯數(shù) | 件 | 0 |
(三)其他情形數(shù) | 件 | 0 |
六、舉報投訴數(shù)量 | 件 | 0 |
七、政府信息公開意見箱辦理信件數(shù)量 | 件 | 0 |
八、依申請公開信息收取的費用 | 萬元 | 0 |
九、機構建設和保障經(jīng)費情況 | ||
(一)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專門機構數(shù) | 個 | 1 |
(二)向政府信息公開查閱點移送文件、資料 | 份 | 20 |
(三)從事政府信息公開工作人員數(shù) | 人 | 3 |
1﹒專職人員數(shù)(不包括政府公報及政府網(wǎng)站工作人員數(shù)) | 人 | 2 |
2﹒兼職人員數(shù) | 人 | 1 |
(四)政府信息公開專項經(jīng)費(不包括用于政府公報編輯管理及政府網(wǎng)站建設維護等方面的經(jīng)費) | 萬元 | 2 |
十、政府信息公開會議和培訓情況 | ||
(一)召開政府信息公開工作會議或?qū)n}會議數(shù) | 次 | 3 |
(二)舉辦各類培訓班數(shù) | 次 | 1 |
(三)接受培訓人員數(shù) | 人次 | 80 |
互聯(lián)網(wǎng)+政務服務 | ||
十一、政務服務事項業(yè)務數(shù) | 件 | 0 |
十二、政務服務事項辦件情況(2017年實際辦件數(shù)) | ||
(一)行政許可 | 件 | 79 |
(二)行政征收 | 件 | 0 |
(三)行政裁決 | 件 | 0 |
(四)行政確認 | 件 | 0 |
(五)行政獎勵 | 件 | 0 |
(六)其他行政權力 | 件 | 0 |
十三、政務服務事項不見面服務業(yè)務數(shù)?? | 件 | 0 |
十四、政務服務事項不見面占比 | % | 0 |
十五、實現(xiàn)統(tǒng)一認證業(yè)務數(shù) | 件 | 0 |
十六、實現(xiàn)統(tǒng)一認證占比 | % | 0 |
十七、實現(xiàn)在線辦理業(yè)務數(shù)?? | 件 | 0 |
十八、實現(xiàn)在線辦理占比 | % | 0 |
十九、電子證照提供目錄模板數(shù)?? | 件 | 0 |
二十、提交電子證照數(shù) | 件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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