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號 | 01441864/2021-354883 | 分類 | 市政府組成部門 報告 |
發布機構 | 市醫保局 | 發文日期 | 2021-01-27 |
文號 | 時效 |
- 信息來源:市政府
- 發布日期:2021-01-27 15:29
- 瀏覽次數:
一、總體情況
泰州市醫療保障局黨組高度重視政務信息公開工作,認真貫徹落實《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專題研究印發《泰州市醫療保障局政務信息和新聞宣傳工作要點》,在市政府門戶網站開設部門專欄,公布《泰州市醫療保障局信息公開指南》、部門機構職責和有關醫療保障政策文件。同時,建立《泰州醫保》微信公眾號信息發布平臺,每周更新醫保工作最新動態,解讀醫療保障最新政策,并開設“咨詢互動”“騙保舉報”兩個互動交流專區,及時解答群眾參保繳費、政策待遇、看病報銷等個性問題。政務信息公開過程中,嚴格執行三級審核制,確保公開信息準確無誤,應公開盡公開。
二、主動公開政府信息情況
第二十條第(一)項 | |||
信息內容 | 本年新 | 本年新 | 對外公開總數量 |
規章 | 0 | 0 | 0 |
規范性文件 | 4 | 4 | 7 |
第二十條第(五)項 | |||
信息內容 | 上一年項目數量 | 本年增/減 | 處理決定數量 |
行政許可 | 0 | 0 | 0 |
其他對外管理服務事項 | 0 | 0 | 0 |
第二十條第(六)項 | |||
信息內容 | 上一年項目數量 | 本年增/減 | 處理決定數量 |
行政處罰 | 0 | 0 | 0 |
行政強制 | 0 | 0 | 0 |
第二十條第(八)項 | |||
信息內容 | 上一年項目數量 | 本年增/減 | |
行政事業性收費 | 0 | 0? | |
第二十條第(九)項 | |||
信息內容 | 采購項目數量 | 采購總金額 | |
政府集中采購 | 0 | 0 |
三、收到和處理政府信息公開申請情況
(本列數據的勾稽關系為:第一項加第二項之和,等于第三項加第四項之和) | 申請人情況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組織 | 總計 | |||||||
商業企業 | 科研機構 | 社會公益組織 | 法律服務機構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開申請數量 | 1 | 1 | |||||||
二、上年結轉政府信息公開申請數量 | 0 | ||||||||
三、本年度辦理結果 | (一)予以公開 | 1 | 1 | ||||||
(二)部分公開(區分處理的,只計這一情形,不計其他情形) | 0 | ||||||||
(三)不予公開 | 1.屬于國家秘密 | 0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規禁止公開 | 0 | ||||||||
3.危及“三安全一穩定” | 0 | ||||||||
4.保護第三方合法權益 | 0 | ||||||||
5.屬于三類內部事務信息 | 0 | ||||||||
6.屬于四類過程性信息 | 0 | ||||||||
7.屬于行政執法案卷 | 0 | ||||||||
8.屬于行政查詢事項 | 0 | ||||||||
(四)無法提供 | 1.本機關不掌握相關政府信息 | 0 | |||||||
2.沒有現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0 | ||||||||
3.補正后申請內容仍不明確 | 0 | ||||||||
(五)不予處理 | 1.信訪舉報投訴類申請 | 0 | |||||||
2.重復申請 | 0 | ||||||||
3.要求提供公開出版物 | 0 | ||||||||
4.無正當理由大量反復申請 | 0 | ||||||||
5.要求行政機關確認或重新出具已獲取信息 | 0 | ||||||||
(六)其他處理 | 0 | ||||||||
(七)總計 | 1 | 1 | |||||||
四、結轉下年度繼續辦理 | 0 |
四、政府信息公開行政復議、行政訴訟情況
行政復議 | 行政訴訟 | |||||||||||||
結果維持 | 結果糾正 | 其他結果 | 尚未審結 | 總計 | 未經復議直接起訴 | 復議后起訴 | ||||||||
結果維持 | 結果糾正 | 其他結果 | 尚未審結 | 總計 | 結果維持 | 結果糾正 | 其他結果 | 尚未審結 | 總計 |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五、存在的主要問題及改進情況
機關編制緊張,部門人手不足,相關政策文件公開和解讀不夠及時。2021年,將進一步加強領導,明確責任,落細落實各項工作要求,提高政務公開效率和信息質量,規范做好部門政務信息公開工作。
六、其他需要報告的事項
2020年制定出臺了4個規范性文件,4月26日,市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泰州市職工醫保補充保險試點方案的通知(泰政辦發〔2020〕19號),4月28日,關于印發《泰州市醫療保障定點醫藥機構信用管理暫行辦法》的通知(泰醫保規〔2020〕1號),5月26日,關于印發泰州市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和生育保險市級統籌實施辦法的通知(泰醫保規〔2020〕2號),6月30日,關于印發泰州市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市級統籌實施辦法的通知(泰醫保規〔2020〕3號),相關文件及其配套《政策解讀》均在市政府門戶網站進行了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