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號 | 3212000037/2025-00001 | 分類 | |
| 發布機構 | 市公積金中心 | 發文日期 | 2021-12-31 |
| 文號 | 時效 |
- 信息來源:市公積金中心
- 發布日期:2021-12-31 15: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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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進一步發揮住房公積金的保障作用,加大住房公積金對租賃住房發展的支持力度,在借鑒蘇州等城市做法的基礎上,結合本市實際,制定《泰州市住房公積金支持租賃住房發展實施意見》,現就相關內容解讀如下:
一、起草背景
根據中央、省委及市第六次黨代會精神,以“加快建立多主體供給、多渠道保障、租購并舉的住房制度”和“立足解決新市民、青年人的住房問題,健全基礎性制度和支持政策,加大保障性租賃住房供給力度”為目標,進一步優化住房公積金使用政策,為我市租賃住房的發展提供資金支持。
二、主要依據
以《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加快發展保障性租賃住房的意見》(國辦發〔2021〕22號)、財政部《關于做好公共租賃住房和廉租住房并軌運行有關財政工作的通知》(財綜〔2014〕11號)為主要政策依據。
三、主要內容
一是持續優化租房提取業務,包含強化資金支持、簡化辦理材料、暢通辦理渠道、做好政策儲備等四個方面。
二是利用公積金支持公共租賃住房項目建設。
1. 為體現全力支持中國醫藥城發展,助力泰州醫藥高新區打造人才特區,建設高標準“人才家園”,率先在泰州醫藥高新區開展政策扶持試點,具體為:公積金增值收益扣除貸款風險準備金、管理費用外的部分,全部用于城市廉租住房的建設支出;擴大建設城市廉租住房補充資金(以下簡稱“廉租房補充資金”)使用范圍,可由財政安排用于公共租賃住房項目支出。在泰州醫藥高新區試點后,根據試點情況向其他市(區)推廣。
2.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擬訂增值收益分配方案,經市住房公積金管理委員會審議批準后將廉租房補充資金全部繳入市財政,由市財政局會同相關部門按照保障房有關政策進行管理。
3.使用廉租房補充資金建設的公共租賃住房建成后,公共租賃住房產權歸屬當地政府(管委會),由各市(區)、泰州醫藥高新區住房保障部門或住房租賃公司負責運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