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號 | 46904331/2025-00001 | 分類 | |
發布機構 | 泰州海事局 | 發文日期 | 2025-06-09 |
文號 | 時效 |
- 信息來源:泰州海事局
- 發布日期:2025-06-09 17: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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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深入貫徹習近平總書記關于安全生產和推動長江經濟帶高質量發展系列重要批示精神,進一步加強沿江水上搜救應急能力建設,提升我市水上應急搜救體系和應急能力現代化水平,按照市領導有關批示要求,泰州海事局結合長江泰州段現狀,牽頭起草了《長江泰州段水上應急能力提升三年行動方案(2025—2027年)》(以下簡稱《三年行動方案》),現就該方案作如下解讀:
一、起草背景
2019年10月31日,國務院辦公廳印發《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加強水上搜救工作的通知》(國辦函〔2019〕109號)從健全水上搜救體制、加強信息資源共享、注重裝備研發配備和技術應用、建設現代化水上搜救人才隊伍、推廣普及水上搜救文化等10個方面聚焦水上搜救應急能力提升;2022年1月22日江蘇省水上搜救中心印發《江蘇省水上搜救中心關于加強水上應急能力建設的實施意見》(蘇水救〔2022〕1號),細化水上應急能力建設方案、明確具體建設清單,其中多項要求涉及泰州市;2022年9月16日,交通運輸部與相關部門聯合印發《交通運輸部等二十三個部門和單位關于進一步加強海上搜救應急能力建設的意見》(交搜救發〔2022〕94號),要求各級地方人民政府結合區域實際加強內河水域搜救應急能力建設。根據長江泰州段水域特點,結合泰州市在長江水上應急方面的短板弱項,泰州海事局牽頭制定《三年行動方案》,明確工作任務清單,力爭全面提升長江泰州段水上應急搜救能力。
二、主要內容
《三年行動方案》從6個方面提出15條水上應急能力提升舉措。內容涵蓋健全水上應急體制機制、提升事前風險防范能力、提升應急設施設備保障水平、全面加強應急搜救隊伍建設、提高科技信息支撐保障水平、提高醫學救援和善后處理效能等6個方面,明確了沿江市(區)政府、市水上搜救成員單位、市委工作部等27家部門(單位)任務分工。
在健全水上應急體制機制方面。提出了按預案修訂工作程序推進修訂工作,推動成立泰州醫藥高新區(高港區)水上搜救中心,彌補機制方面的空白;針對涉污事件應急現狀拓展應急資源,提出建立健全區域聯動和共享機制。
在提升事前風險防范能力方面。更加注重事前防控,針對客汽渡船群死群傷、水路危化品運輸燃燒爆炸、船舶觸碰橋梁垮塌、船舶試航發生重大事故、船舶污染環境等風險,提出應急關口前移、加強源頭防范、重視日常演練、強化公司管理等要求。
在提升應急設施設備保障水平方面。根據沿江新興港區發展趨勢和重點工程建設需求,提出在常泰長江大橋下游、靖江川心港等水域增設應急待命點;針對船舶污染水體的敏感性、復雜性和突發性,提出在化工園區、港口危險貨物集中區所在地統籌推進船舶污染應急設備庫建設;針對長江泰州段應急搜救裝備不足現狀,提出了公務船功能升級改造、應急減載過駁裝備添置等要求,同時鼓勵社會應急力量單位對現有泰州港區老舊拖輪進行改造升級。
在全面加強應急搜救隊伍建設方面。根據水上搜救中心成員職責,按照近就便參加救援原則,提出優化應急搜救力量調配機制;為發揮壯大社會救援力量,提出鼓勵引導社會搜救隊伍和志愿者隊伍有序發展;為充分發揮應急專家作用,提出動態更新應急專家庫人員名單、建立專家資源信息平臺、開展專家咨詢會商等舉措。
在提高科技信息支撐保障水平方面。為提升風險研判和預防預警能力,提出推動氣象水文預警信息深度共享、上爭加密重點水域氣象監測點建設;為及時發現水上安全隱患和險情,提出推動沿江視頻監控資源共建共享、碼頭業主企業配備使用岸基油類和危化品泄漏監視報警設備。
在提高醫學救援和善后處理效能方面。為提升醫學救援能力,提出加強快速轉運通道建設、強化救援人員技能培訓;就做好善后處置工作,提出健全完善獲救人員臨時安置善后機制、妥善解決因水上突發事件引發的矛盾糾紛。
三、文件出臺的意義
《三年行動方案》從健全水上應急體制機制、提升事前風險防范能力、提升應急設施設備保障水平、全面加強應急搜救隊伍建設、提高科技信息支撐保障水平、提高醫學救援和善后處理效能等方面,進一步加強沿江水上應急能力建設,最大程度降低長江泰州段水上突發事件遇險人員傷亡、水域環境污染和財產損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