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號 | 3212000031/2025-00001 | 分類 | |
發布機構 | 市住房城鄉建設局 | 發文日期 | 2025-01-13 |
文號 | 時效 |
- 信息來源:市住房城鄉建設局
- 發布日期:2025-01-13 09: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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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深入貫徹落實國家和省關于在城鄉建設中加強歷史文化保護傳承部署要求,進一步在城鄉建設中系統保護、利用、傳承好城鄉歷史文化遺產,提升歷史文化保護傳承水平,市住建局牽頭起草了《關于在城鄉建設中加強歷史文化保護傳承的實施方案》(以下簡稱《實施方案》),特作如下解讀:
一、起草背景
2021年8月,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印發了《關于在城鄉建設中加強歷史文化保護傳承的意見》;2022年4月,省委辦公廳、省政府辦公廳印發了《關于在城鄉建設中加強歷史文化保護傳承的實施意見》;2023年11月,省第十四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六次會議通過《江蘇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于在城鄉建設中加強歷史文化保護傳承的決定》。出臺我市《實施方案》,是貫徹新發展理念、促進歷史文化保護傳承工作全面融入城鄉建設和經濟社會發展大局的又一具體行動,是推動建立分類科學、保護有力、管理有效的城鄉歷史文化保護傳承體系的現實需要。
二、主要內容
《實施方案》主要包括三個方面內容:
1.主要目標。本部分簡述了在城鄉建設中加強歷史文化保護傳承的目標方向,即到2026年,初步構建具有泰州地域文化特色的分級分類保護傳承體系,形成一批以用促保、保用結合的活化利用示范項目,建設性破壞行為得到明顯遏制,歷史文化保護傳承工作融入城鄉建設的格局基本形成。
2.重點工作。本部分分別從健全完善規劃體系、開展資源普查、保護歷史風貌、推動活化利用、彰顯文化特色、保護利用歷史文化(傳統)村落等六方面列舉了重點工作,持續在城鄉建設中加強歷史文化保護傳承。
3.保障措施。本部分從強化對各類保護對象事中事后監管,制定完善自主修繕鼓勵政策,引導社會資本參與歷史文化資源保護、利用和更新等方面提出保障措施,確保泰州優秀歷史文化創造性轉化、創新性發展,為建設人民滿意城市提供有力文化支撐。
此外,《實施方案》還圍繞重點任務提出了2025-2026兩年行動計劃,制定具體目標指標,明確相關責任部門(單位),列舉了一系列切實可行的實施舉措。
三、出臺意義
我市《實施方案》的出臺,對于貫徹落實國家和省有關會議、文件精神,系統解決城鄉建設中歷史文化保護傳承掣肘、難題,完善泰州歷史文化保護傳承體系,延續城鄉歷史文脈,堅定文化自信具有重大意義,必將有助于推動城鄉建設高質量發展,有利于加快構建“一軸一核三極三城”新格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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