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號 | 3212000038/2025-00001 | 分類 | |
| 發布機構 | 市數據局 | 發文日期 | 2025-07-03 |
| 文號 | 時效 |
- 信息來源:市數據局
- 發布日期:2025-07-03 11:18
- 瀏覽次數:
為推動信息基礎設施集約建設、信息系統互聯互通和安全可控、數據資源共享和業務協同,防范重復建設、資源浪費,切實提高項目建設質效,助力數字泰州發展,市數據局牽頭起草了《泰州市市級政務信息化項目建設管理辦法》,(以下簡稱《管理辦法》),特作如下解讀:
一、起草背景
原《泰州市市級政務信息化項目建設管理辦法》自2021年實施以來,有效加強了我市市級政務信息化項目建設管理水平。但隨著機構改革以及《江蘇省省級政務信息化項目建設管理辦法》的修改調整,進一步明確了政務信息化項目建設管理的相關要求和措施。原《管理辦法》較多條款內容與目前實際情況、管理要求不相適應。為此,本次重新制定《管理辦法》,圍繞細化項目管理范疇、加強項目建設和管理、強化項目驗收和監督等方面,進一步加強市級政務信息化項目統籌和管理,提高項目質量,努力提升我市政務信息化項目科學化、規范化、集約化建設水平。
二、主要內容
《管理辦法》共30條,在充分吸收政務信息化項目建設管理實踐的基礎上,在計劃管理、立項審批、建設運維、績效監督等方面,進一步細化了管理要素。
1.明確職責分工。《管理辦法》明確了有關部門在市級政務信息化項目建設管理中的具體職責。市數據局對項目實施全流程、全生命周期管理,會同市委辦公室(市國家保密局、市國家密碼管理局)、市委網信辦、市發展改革委、市財政局、市審計局等有關部門編制形成年度市級政務信息化項目建設計劃,報送市政府批準后實施。
2.堅持共建共享。從數字泰州總體規劃層面入手,統籌謀劃市級政務信息化建設需求,充分發揮全市基礎性公共平臺的作用,嚴格控制分散、獨立、封閉的政務信息化項目建設,有效破除“信息孤島”和“數據煙囪”,確保各部門建設內容無重復交叉,實現共建、共享要求。
3.推動集約發展。為了進一步強化全過程管理、提高資金使用績效,市數據局集中采購市級智慧城市專項資金項目配套支撐服務,對于公共支撐保障能力緊密關聯、適宜統一集中采購的項目,組織聯合采購,實現行政效能與資金效益的雙提升。
三、出臺意義
政務信息化項目建設是提升行政效能、拉動數字經濟發展的重要引擎。出臺《泰州市市級政務信息化項目建設管理辦法》,是推動“數字泰州”發展、發揮“數字經濟”杠桿作用的重要保障。《管理辦法》將進一步加強市級政務信息化項目的全過程管理,有效提升項目建設實效,為全市經濟發展、政府數字化轉型發揮更大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