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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題: “水運江蘇”泰州建設工作推進會時間: 2024年6月12日(星期三) 15:45:00嘉賓: 市政府副市長,海陵區委書記 孫群;市政府副秘書長 陳應柳;市交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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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間: 2024年5月6日(星期一)14:30嘉賓: 市委常委、政法委書記孔德平,市人大常委會副主任鄒祥鳳,副市長、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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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題: 泰州市婦女兒童工作會議時間: 2024年1月9日(星期二)9:00嘉賓: 市委副書記、市長萬聞華,副市長周小慧,市政府秘書長錢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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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8-27預告【預告】泰州市政府副市長孫群談“全面推進美麗泰州建設” 發布日期:2024-08-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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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間: 2024年8月28日(星期三)13:00嘉賓: 泰州市政府副市長 孫群, 泰州市生態環境局黨組書記、局長 榮偉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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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間: 2023-10-23 13:00:00嘉賓: 泰州市委常委、常務副市長 沈峻峰,泰州市統計局黨組書記 夏朝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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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間: 2022-08-12 13:00:00嘉賓: 泰州市副市長 周小慧, 泰州市民政局局長 李新美


1.滿足什么條件可以申請租房補貼?
答:畢業一年之內來我市市區實體經濟企業(金融、通訊、煙草、供電、鹽業等行業企業除外)就業并繳納社會保險,在工作單位所在地無房并租房的,畢業兩年之內提交首次申請,可享受最長36個月的租房補貼。
2.租房補貼標準是多少?
答:大專畢業生每人每月500元;本科畢業生(或取得高級工以上職業資格證書的大專畢業生)每人每月800元;碩士研究生每人每月1500元;博士研究生每人每月2000元。
個人承擔的實際租賃費用低于上述標準的,以實際租賃費用計算。
3.租房補貼怎么申請?
答:下載“泰州通APP”,登錄“泰愛才”模塊,點擊“政策待遇兌現”,在“租房補貼”模塊即可線上提交材料申請。
4.每年什么時候可以申請租房補貼?
答:租房補貼采取先租房、后補貼的方式,補貼每半年申請一次,每年1-2月和6-8月申請。
5.申請租房補貼需要準備什么材料?
答:勞動合同、租房合同、學歷學位證書、租金支付憑證、房屋租賃登記備案證明。
6.房屋租賃登記備案證明怎么辦理?
答:申請人憑本人身份證、租房合同、房東身份證、房產證(如房東無法到達,需提供委托書),到各區行政服務中心住建部門窗口辦理,海陵區:政務服務中心,電話0523-86234029;姜堰區:政府服務中心二樓(姜堰區上海路1號),電話0523-88206089;醫藥高新區(高港區):藥城會展中心窗口,電話0523-86897163。
7.租金支付憑證是什么?
答:租金支付憑證為房屋租賃發票或者載明付款人、收款人、房租金額及對應月份等信息的收據。
各區人社局咨詢電話,海陵區:0523-86336089;姜堰區:0523-88869599;醫藥高新區(高港區):0523-86966211、89690518。
答:任何單位和個人都有保護城市照明設施的義務,不得實施下列行為:
(一)在城市照明設施上刻劃、涂污;
(二)在城市照明設施安全距離內,擅自植樹、挖坑取土或者設置其他物體,或者傾倒含酸、堿、鹽等腐蝕物或者具有腐蝕性的廢渣、廢液;
(三)擅自在城市照明設施上張貼、懸掛、設置宣傳品、廣告;
(四)擅自在城市照明設施上架設線纜、安置其它設施或者接用電源;
(五)擅自遷移、拆除、利用城市照明設施;
(六)其他可能影響城市照明設施正常運行的行為。